自治区政协委员罗成虎呼吁:
落实独生子女家庭 老年人护理假制度
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至今已近40年。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老龄化进程日益加快,同时独生子女照顾和护理父母的压力也在不断的增大。建立并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有利于增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能力,有利于保障独生子女家庭的合法权益。宁夏等10余省份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试行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为空巢老人、失能老人及其家庭减轻一定的负担,获得了国家层面的肯定。
建议落实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加强对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实施的跟踪调研,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到位。并对独生子女身份确认、父母住院情况、外埠独生子女请假途中时间如何计算等问题作出统一的细化规定,让这项惠及广大独生子女家庭的制度落实有据、落实到位。完善配套奖惩制度,制定处罚细则,可借鉴外地做法,对违反独生子女护理假规定的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至20000元罚款。建立征信档案,将其列为工资支付行为失信单位重点监管,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将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受到约束。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由工会或民政等部门负责监督各企事业单位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有企业违反相关法规,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惩处。此外,还应建立社会成本分担机制,消除或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因执行护理假而造成的成本增加问题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可通过税收调节和财政补贴政策等方式,弥补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额外增加的人力成本。(陈 敏)
自治区政协委员魏雄建议:
多途径在全区中小学 开展营养加餐
少年儿童成长发育期营养问题非常重要。建议上午10时左右为中小学学生提供营养加餐,补充学生成长所需的营养,改善营养状况,促进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让学生更加精力集中地投入学习。加餐费用由学生家长承担一部分,也可与本地乳制品、食品等相关的企业沟通联系,由企业以食物、饮品或资金等方式提供赞助。
据了解,中国扶贫基金会已经成功为云南、四川、广西、贵州、湖南等多个省区的学生提供营养加餐,并为中小学校老师、学生和家长开展营养知识方面的培训。建议宁夏与公益组织、慈善机构合作,致力于帮助学生改善营养健康状况,提高身体素质和免疫力。 (陈 敏)
自治区政协委员杨丽建议:
完善外卖行业规范管理
如今,网络点餐成为城市生活的重要服务方式,外卖成为城市青年热衷的就餐形式,但是,在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存在卫生不达标、小作坊无证经营、食品加工人员有无健康证、餐具不达标、送餐人员的身份备案缺失等风险,同时送餐人员自身安全保障等问题也亟待解决。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完善外卖加工企业准入机制,完善人员备案管理制度,严格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机制,加大网络订餐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高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外卖行业的规范管理。 (陈 敏)
自治区政协委员边卡建议:
切实解决乡村医生 身份和养老问题
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稳步提高,服务条件显著改善,但乡村医生队伍仍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村医的待遇、身份、养老问题,仍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严重制约了村医队伍的发展。乡村医生既是履行医疗卫生职责的农村医务工作者,又是没有脱离承包土地的农民,“半医半农”的身份,让乡村医生不同程度地缺乏对农村卫生事业的职业归属感。此外,村医养老保险问题没得到妥善解决、缺乏职业晋升通道、待遇偏低与服务量不成正比。
建议落实在岗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年龄在45岁以下,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任意资格的,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医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年龄在45岁以下,未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任意资格的,要求限时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再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龄在45岁以上,现不能交满15年的,建议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年度最高档,费用由财政纳入预算。明确村医身份,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成为乡镇卫生院的临聘人员,为其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乡镇卫生院职工进行管理。 (陈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