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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向前推 只为乡村更美丽

农村生活垃圾有专人、专车运转、清理,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极大改善。

9月18日,自治区政协委员在青铜峡市的陈袁滩滨河新村垃圾分类回收分拣中心调研。

在贺兰县的新平园区垃圾分类回收分拣中心,工作人员对垃圾进行分类、分拣。

本报记者 马 敏 文/图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短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由之路,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因地制宜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造干净整洁的农村生活环境”。

今年,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常委霍健明提交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处理的提案》,建议围绕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推进垃圾保洁、收运、处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在做到干净整洁的基础上,创建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和乡村,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提案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区美丽乡村建设逐步推进,农村垃圾随意倾倒、无序堆放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农村环境干净整洁程度和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受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等因素影响,我区目前仍有35%的村庄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我区农村生活垃圾中易腐垃圾占41%,可再生资源垃圾占13%,可烧垃圾占15%,其它垃圾占26%左右,在推进减量化、资源化利用上大有可为。

提案建议,通过推进源头分类减量、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加强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等措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在前端可通过开展村庄保洁和垃圾分类,推动易腐烂垃圾高温处理后就地就近堆肥处理,灰渣土、碎砖旧瓦等惰性垃圾可用于村内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垃圾纳入回收利用体系,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妥善处置,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后再进入收运处置体系,减少外运处置垃圾量和频次。此外,编制完善并落实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加快建设乡镇压缩式转运站,配备密闭分类运输车辆和终端处理设施,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管护。建立农村群众普遍参与的管护和效果评价机制,引导和规范居民正确收集投放生活垃圾,自觉维护设施运行和村庄公共环境,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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