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家庭暴力案件屡屡发生,有的甚至演变为刑事犯罪。根据全国妇联的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
点 评:
现实中,一些监管部门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不触犯法律,别人管不着,习惯于视而不见;当地法院也抱着“清官难断家务事”和“民不告,官不理”的态度,对家庭暴力习惯于调解,不了了之,很少依法惩治施暴者,导致家庭暴力频发。
其实,家暴行为说穿了就是打人行为。而随便打人是一种违法行为,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查处。当然,还必须在此基础上开辟更多的反家暴维权渠道。比如,不妨由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或村委会等联合成立反家庭暴力培训教育中心,给施暴者上家庭和谐课,让施暴者知法守法,多一些家庭责任担当,多一些家庭关爱之心,让家庭更和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