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源头治理+联合惩戒 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

——自治区政协委员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案获答复

本报记者 张红霞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又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

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周晓涛针对调研农民工工资时发现的问题,提交了《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提案》。日前,提案主办单位自治区人社厅和协办单位自治区住建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协商研究后,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答复。

从源头上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政府类投资工程项目历史性欠账和社会投资类工程项目欠款问题比较突出,源头性欠薪等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针对调研时发现的问题,周晓涛建议落实治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要健全完善举报投诉、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应急处置、拖欠主体责任追究等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清欠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不断完善劳动保障、项目主管、司法等多部门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加大对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推动工程建设等领域欠薪问题得到根本性治理。同时,在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适时制定地方性法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用法规制度堵塞漏洞、破解拖欠难题,坚持依法治理,强化依法监管,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和长效机制。

该提案主办单位对周晓涛提出的这一意见极为重视,进行了细致详尽地答复。2017年我区建立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去年,自治区、市、县(区)专门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各类在建工程项目以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查。

8月13日,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印发《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定于8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执法行动,明确保持高压治欠态势,依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处罚惩戒力度。凡是在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必须依法立案查处,启动行政处理处罚程序。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尤其是发改、财政、住房建设、交通等要各尽其责,通力协作,下重拳、出实招、严执法,形成治欠领域强有力的行政执法震慑力。凡是违法问题严重的,要依法列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面向社会公布,并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我区已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社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实现了多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督局面,有力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易发多发态势。

“决不能让农民工流汗再流泪。”近年来,我区把解决好农民工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重要目标,下大力度整治欠薪问题,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突出专项整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防、清、治”的长效机制已基本建立。自2013年起,我区推行建筑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和工资银行直接支付等制度,特别是2016年以来,全区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和相关要求,合力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先后研究制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管理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同时,修订《宁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加强建筑等领域用工规范;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加强施工现场工人实名信息化监管;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保证制度暂行办法》,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长效机制。

依法惩戒让“欠薪者”无处藏身

“由于工程转包、合同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多。”周晓涛在提案中建议规范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加强源头性欠薪案件治理,严肃查处虚假招标、串通投标、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建设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等源头性欠薪行为。加大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依法打击并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呼吁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主动配合,坚决打击因欠薪引发危害公共治安秩序的恶性、群体性治安案件。

近年来,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聚焦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源头治欠、综合治欠、高压治欠。相关部门联合对全区重点工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实施常态化监控预警,今年我区将各市、县(区)经排查确定的274个重点监控工程建设项目、自治区80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今年重点监控范围,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执法,健全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合力推进监控工作有效落实。截至7月底,全区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项”重点监控指标均达到92%以上。

目前,我区已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自治区人社厅会同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分别印发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我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认定标准、案件移送工作流程、欠薪逃匿行为认定情形等。自治区政法委出台《关于打击恶意欠薪、非法讨薪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办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及时立案侦查,深挖细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我区每季度曝光一次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将欠薪失信企业及个人记入“黑名单”,对符合公布条件的欠薪案件及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向社会公布。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做到应列尽列,与相关部门在招标投标、资质评定、评先评优、信贷支付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今年上半年,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5件,公布黑名单2件。

此次2020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执法行动,明确要将于近期开展“回头看”,将邀请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发现查实的失职失责、懒政怠政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自治区人社厅将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把功夫下在平时,凝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惩处有力的执法机制,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基本无拖欠,推动全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真正为农民工“撑腰”,为他们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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