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茜) 9月15日,自治区公安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开展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上路行驶整治行动。
当日,自治区公安厅会同生态环境厅工作人员一行到银川市西夏区现场督导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整治工作。在听取银川市公安局负责人工作介绍,了解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使用、联合执法小分队运行机制与查处流程等工作后,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把机动车准入关,对排放标准不达标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安检合格标志。通过严格路面管控、合理限制通行区域等措施,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公安厅交管局将集中清缴报废机动车专项整治列为2020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大行动”之一,提高机动车报废注销率、检验率及回收拆解能力。
据悉,全区各地将固化完善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每月15日全区联合整治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上路行驶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共治,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加快老旧车淘汰,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积极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