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飞) 9月8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获悉,为全面贯彻《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2019-2020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银川公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便民惠企10条”措施。
据悉,在银川市居住半年以上(以社区警务系统登记日期为准)且在当地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在租赁房屋上落户。父母是双军人或在校大学生,其子女可在本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薄上落户。自主择业、退伍、转业军人在原籍落户后,凭自主择业、退伍、转业证明,可在本市其亲友家落户。外来人口获得银川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或表彰的,凭表彰证书或文件,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可在本市落户。购买商品房或迁移安置房已交付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已实际入住,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凭购房合同(正本或副本和收款凭证)、政府部门安置协议(和收款凭证)等合法有效证明可在本市落户。夫妻双方、父母或子女,其中一方系本市城镇居民,可凭户口薄、结婚证、人事档案等关系证明办理投靠落户。拥有银川市房屋产权但未在银川市落户的,可将其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银川市。全国异地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办理时限由过去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对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已返原籍地务农、生活的,可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地。针对群众到派出所办理户证业务,遇有停电、网络不通等特殊情况,户籍民警对材料审核后留存办理,在3个工作日之内通知领取或快递至当事人。取消民族变更、删除、补录、恢复户口的纸质材料审批手续、改为网上三级审批。在全市派出所户籍室内配备便于儿童办理身份证件的儿童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