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一套路灯(含路灯和地下预埋件)1520元,现原告供应了100套路灯,另单独供应了100个路灯预埋件。那么,被告应支付原告多少钱?近日,兴庆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路灯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庭审中,原、被告就路灯预埋件的价格各执一词。法官发现,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仅就整套路灯约定了价款,但未区分各个部件的价格。原告称预埋件系定制品,因此定制价格较高。被告则称,预埋件制作工艺简单且市场价格较低。原告亦无法提交路灯预埋件的政府指导价。在本案中,如何确定预埋件的价格成为了争议焦点。
承办法官随即前往银川某大型灯具市场,针对原告供应的路灯预埋件型号,向多个商家进行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了预埋件的市场平均价格。其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在向原、被告反馈询价过程和结果后,双方均表示认可法官的询价结果,最终按照该价格达成了调解意见。
“本案中,确定预埋件的价格需进行评估,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减少诉累,我们采用实地询价的方式,确定了预埋件的市场平均价格,并组织双方调解,成功化解了矛盾解纷。”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有些民事案件看起来虽小,但对百姓而言,却是意义重大的事情。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应当用足够的耐心、细心、热心和诚心,去查明事实、钝化矛盾、消除纷争,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