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 莹) 近日,记者从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对宁夏贺丰种业有限公司经营销售假种子案件进行结案。
今年6月,金凤区丰登镇的3名农户向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反映宁夏贺丰种业有限公司向其销售的玉米种子存在问题,玉米出苗后不长主根、生长性差,怀疑为假劣种子。金凤区综合执法局接到案件后,立即派直属中队立案调查。
该局直属中队严格按照相关农业执法规范,对涉案种子展开执法调查。经过现场勘查,对农户和涉案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组织专家进行田间现场鉴定,种子送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等方式调查后,认定宁夏贺丰种业有限公司向3名农户销售的“宁单18号”“掖丰203”“贺丰9号”玉米种子质量不存在问题,但其销售的“贺丰9号”玉米种子为散装,且包装袋上无任何标签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之规定,认定该“贺丰9号”种子为假种子,并依法对宁夏贺丰种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已查处2起经营销售假种子案,行政罚款5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