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自治区工商联建议:

莫让农村活动场所成了“形象工程”

本报讯(记者 陈 敏) 农村活动场所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但一些乡村不善于利用阵地开展活动,个别乡村只在上级来检查时开放一下,“重建设轻管理”“重眼前轻长远”,使村级活动场所形成了“形象工程”。今年,自治区工商联提交《关于加强农村活动场所管理的提案》,针对这些现象提出对策建议。

提案分析认为,随着脱贫攻坚的持续深入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在农村活动场所建设过程中,政府投入较多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但是建成投入使用后,由于乡村“管理者”身份缺失,运营维护资金缺乏,有些村场所设施老化,损坏严重。还有一些乡村对农村活动场所建设缺乏全面深刻准确的把握,规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强,受当时建设理念、项目、资金等因素制约,规划不够合理,加之后续建设未及时跟进,基础配套滞后,已无法满足当下群众活动需求。个别村对农村活动场所建设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活动场所建起来了任务就完成了,对于后续内涵提升、基础配套等方面重视不够;有的村虽然重视村级活动场所的房屋和配套设施建设,但不善于利用阵地开展活动。

提案建议,围绕打造村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这一目标,坚持着眼长远、科学规划,设计时要综合考虑村民人数、经济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确保符合农村实际,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提高农村活动场所建设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结合实际情况,立足乡村特点,尊重当地传统习俗,稳扎稳打,不劳民伤财、不盲目攀比、不强求一律。充分利用“财政支持一点、村里自筹一点、群众投劳一点、社会捐献一点”融资方法,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农村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中的资金难题。丰富与企业合作方式,鼓励本地有能力的企业投资建设农村活动场所,适当将部分宣传、广告栏、场地外租给企业,尽可能借助企业的力量为农村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同时,建议社区、村委会充分宣传好、利用好、发挥好农村活动场所的作用,尤其注重利用农闲时节、节假日组织开展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生活的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把它变成丰富和活跃群众生活的一个重要载体。基层工作者应深入农村,了解倾听农民群众的需求,积极组织开展一些符合农民群众口味的活动,寓教于乐。文化部门积极引导在农村活动场所建设上融入文化内涵,结合本地地域特色,将历史名人、民间故事、文化传承等乡土元素融合到农村活动场所建设中,使农村活动场所在满足群众集会、休闲游憩、大众娱乐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传承本地优秀传统文化。

--> 2020-08-21 自治区工商联建议: 1 1 华兴时报 content_23463.html 1 莫让农村活动场所成了“形象工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