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 敏) 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中,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是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有效的激励,既体现社会对志愿服务行为的倡导和重视,也体现社会对志愿服务事业的支持与肯定,能够更好地为志愿者提供动力支持,保证志愿服务行动的可持续性。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王彦庚、张虹、高相虎联名提交提案,呼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褒奖激励机制建设试点。
提案介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完善激励褒奖制度,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我区在传达学习全国学雷锋和志愿服务座谈会精神时明确提出要“健全学雷锋志愿服务褒奖激励机制”。“当前,我区志愿服务工作开展中,存在参与意识不强,行政化色彩较浓,规范化水平不高,活力激发不够等较为突出的问题。”王彦庚说。
为更好推动全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让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工作者能够在新时代有新作为,委员们建议,由文明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在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基础上,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褒奖激励机制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宁夏志愿服务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试点,进一步健全县(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探索学雷锋志愿服务的褒奖激励办法,为下一步全区制定激励办法提供有益探索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