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 敏) 8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国资委获悉,针对部分企业在国有资产租赁中存在的决策不公开透明、租赁合同签订不严密、租金约定不合理等问题,该委制定了《关于规范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通知》,从9个方面进行全面规范,要求企业通过公开竞争择优确定,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近年来,自治区国资委牢牢把握管资本职能定位,按照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要求,完善制度建设,堵住监管漏洞,优化监管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国资监管针对性和时效性显著提升。紧紧围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推动相关制度在企业严格落实执行。明确企业是资产租赁行为的责任主体,及时指导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产租赁管理工作规范,明确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等事项,并要求各集团公司加强对各级子企业资产租赁的监督管理。
与此同时,国资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整改,推动企业国有资产租赁工作规范高效开展。西部创业股份公司针对世纪大饭店经营困难、业绩不断下滑的困境,及时转变经营策略,通过宁夏科技资源产权交易所公开出租世纪大饭店,并顺利募集到承租方,预期取得年租金收益241万元,有效提升世纪大饭店资产经济效益;宁夏旅投集团所属企业积极采取公开招租方式广泛征集承租方,成功出租48套闲置房产,有效盘活了闲置资产;宁夏再担保集团公司38处抵债房产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租金底价后,全部挂网公开招租,盘活了低效无效抵债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