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 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紧盯农村乱占耕地建设的3类房屋、8种重点整治问题类型,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问题增量,刹住违法势头。
《通知》指出,要紧盯农村乱占耕地建设的住宅类房屋、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工矿仓储商服等3类房屋,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8类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问责的问责,该复耕的限期复耕到位。
《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及时发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发现的新增问题,以“零容忍”态度,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坚决止住问题增量,刹住违法势头。妥善解决农民合理建房存在的各类问题,既严厉打击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又要用足用活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建房和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政策,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地指标安排、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中,为农民建房和农村产业发展预留空间,将新增问题解决在初始、处理于萌芽,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