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7月27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银川市优化规范停车场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按照“白天高于夜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一般交通站点高于交通枢纽”的原则,制定了差别化计时累进收费标准,切实缓解银川市“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实施意见》共分7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职责任务分工、优化调整内容、提升服务、免费范围、实施范围及时间。其中优化调整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将执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类型划分为7类;对车辆停放时段划分进行调整;对现行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科学调整。
《实施意见》中重新施划不同收费区域,引导车辆合理停放。根据银川市发展现状,结合相关部门、三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停车区域划分意见建议,将银川市停车场重新划分为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医院停车场、旅游景点停车场、路侧停车场7类,并将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医院停车场、路侧停车场划分为A、B、C三类,积极落实差别化收费政策。同时依据繁华路段高于非繁华路段、地上高于地下的原则,降低新华商圈等商业场所及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合理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同时,细化停车计时标准。针对社会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需求较大的矛盾,对社会公共停车场停放时段进行细化,分为2小时以内、2小时至4小时、4小时以上3个计费时段,采取计时累计收费方式,形成停放时间越长缴费越多的递进收费关系,满足群众临时停放和长期停放各类需求,提高车位使用效率。
《实施意见》还缩短了单位计时时长。现行收费标准为4小时以内2元,4小时以上3元,单位计时时长为4小时,时间跨度较大存在收费时间界定模糊,周转率低等问题,此次将停放单位计时时长优化为每30分钟或1小时计收一次费用,可以有效解决停放时间界定难及车辆周转速度慢的问题。并将现行的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间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方便办事群众临时停放车辆。
《实施意见》实施范围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自2020年8月27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