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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扛起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担当

本报记者 陈 敏 实习生 马 荣

王辉,中共党员,自治区人大代表、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作为一名党员律师,他胸怀追求法治、民主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感,以法为业,以律为师,扛起了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担当。

建所之初,王辉就明确了以党建促所建带队建的方向。他始终坚持以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注重提升自身的政治理论知识水平,矢志不渝推进党建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律所各项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在他的带领下,律所《章程》中写入了“党组织建设”专章,建立党支部与合伙人、管委会、监事会的“三个联席会议制度”,赋予党支部书记对律所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确保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党的声音成为引领律所前进的最强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律所《章程》,结合党员“四个合格”,创造性提出“心、礼、勤、专”的善知律师行为规范。

“办案公道,为人正派”,王辉在业内有着良好的口碑。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他承办了大量民商事、刑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坚持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准确把握“情、理、法”的辩证关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因业务水平突出,职业声誉良好,他被银川、石嘴山、中卫及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审理了大量仲裁案件,没有一件案件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者不予执行。近年来,撰写了《充分发挥律师辩护作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有关问题的理解与运用》《民法总则的适用对律师实务的影响》等,论文《浅析律师辩护对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作用》获第七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评选二等奖,论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之探讨》被第十届律师论坛组委会收入《精选论文集》,他受邀在律师文化建设分论坛发表演讲。凭借较高的职业素养,王辉还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吴忠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受聘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自治区纪委、监察委、宣传部等党政机关及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当选为十二届自治区人大代表。

作为党支部书记,王辉带领律所坚持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做实上级规定动作和创新自选动作结合起来,结合职业特点扎实开展党建活动,确保了律所氛围和律师作风持续向好。创新组织生活载体,开展党建“微感言”活动,以简短、生动地方式记录学习感悟、分享心得体会,“微感言”直抒胸意、言简意赅、易于传播阅读,党员参与积极性高,起到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作用;增强组织生活开放度,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申处、银川市中院执行局、逸馨苑社区、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教工党支部等十多家支部结对联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2019年7月1日,善知律所党支部被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表彰为“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王辉在表彰大会上作了《党建是律所发展的领航明灯》的经验交流。党建品牌的树立,提升了善知律所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区内外500多家单位观摩学习。

“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要努力在律师工作中积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王辉说。他热心公益事业,组织党员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2309大厅、基层法院法庭坐岗值班,参与接访信访人员,该律所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积累的“354”工作法,得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充分肯定,在全区涉法涉诉工作推进会上做了经验交流,被《检察日报》予以报道。组织开展“善知善行”公益法律服务,组建善知志愿法律服务团队,开展了“法律扶贫、奉献爱心”“走进法庭、服务群众”“法律知识进学校”“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法律咨询”等活动,举办公益讲座30多场次。选派骨干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协助社区健全工作制度,参与纠纷调处,展现新时代法律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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