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协秘书长 肖模文
吉林省政协坚持对标对表,把握“模范机关”的工作标准,把推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作为一 场大考,认真做好“统考题”“地方题”“难点题”“加试题”,推进政协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更好展现专门协商机构的良好形象。
■做好“统考题”,切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吉林省政协坚持重大问题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坚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明确不同层级协商会议相对应的协商内容和质量标准,做到全体会议整体协商求“高”、常委会专题议政协商求“深”、主席会议重点协商求“准”、专委会对口协商求“实”。制定《关于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开展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委员学习座谈和党外委员专题视察活动。健全各党派参加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情况交流机制,加强对党派提案协商办理。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协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远程协商、网络议政的“硬件”迈上一个新台阶。
■做好“地方题”,以创新思维推动政协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吉林省政协打造“一个品牌”,以“吉思广益”引领协商平台建设规范化。整合提升和拓展深化政协协商平台和载体,将“吉思广益”作为全省政协系统统一的协商履职品牌,搭建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的综合性、常态化、制度化的履职平台。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形成“一地一特色”和“一委一品牌”协商格局,逐步把这一平台打造成立得住、拿得 出、叫得响的特色品牌。针对部分政协机关干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六大纪律”出发,梳理出全省政协系统特别是省政协机关可能出现的6个方面、45项廉政风险点,强化日常排查并实行动态化管理。每年召开全省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做在预防环节。创设“一个载体”,办好“政协讲堂”,邀请委员、专家学者对《大学》《离骚》《诗经》等经典著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用典”进行深刻解读,将“政协讲堂”打造成为省政协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平台。
■做好“重点题”,在破解市县政协“两个薄弱”问题上集中发力
在市级政协层面,统一规范农业农村委设置。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各市州多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大市,负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任务,设立市级政协系统农业农村委有益于工作落实。实施过程中,部分地区受领导职数、编制等限制,只配备了农业农村委专职副主任。为此,省政协积极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督查调度各市州政协协调当地编制部门,统一将政协农业农村委设置为正处(局)级,核定专职主任领导职数,并增加办事机构编制,选优配强专委会干部,保证了开展工作需要。在县级政协层面,统一标准增加编制。按照省委部署,与省委编办协商明确以按人口数量划分,大县不低于25个、中县不低于20个、小县不低于15个编制标准,配齐配强政协机关工作力量,如行政编制确有困难,可以通过成立事业单位机构增 加事业编制的途径解决。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层面,加强基层政协工作机制建设。按照“融入式、开放式、共享式”要求,指导市(州)政协在街道(乡镇)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阵地建立委员联系机构,在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探索设立委员工作联络室,通过政协“直通车”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促进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
■做好“加试题”,在全国首家设立省政协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开发区政协工作,根据省委决定,今年4月省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设置省政协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列入省政协专门委员会管理序列,负责联络全省开发区政协工作。经省委编办核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核增行政编制12个,配备主任、副主任各1名,下设3个内设处室。设置省政协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是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加强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这一机构的设立,有助于人民政协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有助于人民政协更好承担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责任,有助于发挥人民政协制度整体优势、推动人民政协工作更好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从全国总体情况看,开发区政协工作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我省首创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为推动各地建立符合开发区特点、符合各自实际情况的政协工作机构及其运行机制作了开创性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