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晓宇) 7月5日,记者从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检查工作的监督,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依法、及时、准确地办理每一起案件,该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季度评查,并听取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的意见建议。
本次案件质量评查的已办结案件类型有交通肇事案、危险驾驶案、故意伤害案、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为确保案件质量评查效果,检察人员向人民监督员发放了《宁夏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宁夏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并为人民监督员详细讲解了案件评查内容和评查程序、各类案件考评等次把握,以便人民监督员能够熟悉案件评查办法和标准,灵活运用案件质量考评。在案件评查中,人民监督员采取查阅纸质卷宗的方式对其随机抽查的案件进行逐件评查,依照案件质量的评查方法和评查标准,从案件的证据审查和采信、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法律适用、释法说理、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质量评查,并对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被评查案件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表”。
人民监督员通过听、看、问、查等方式参与此次案件评查后,对本院案件评查工作及办案活动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对检察机关主动强化外部监督等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针对案件中存在的瑕疵问题,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人员作了详细记录,及时督促承办部门即时改正,增强办案人员的司法责任心,对办案质量精益求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