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马 涛) 近日,红寺堡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开展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项调查活动。
调查采取调取法院刑事生效判决的方式,结合本院案管部门的登记和公诉部门的“四书一表”,共核查2017年初至2019年底一审生效判决321件454人,经核实共有16人达到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其中8人为正常领取,1人属于外省管辖,7人存在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情况。参保单位为红寺堡区人社局的2人,宁夏区内其他市、县区的5人。
针对2名在红寺堡区参保的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情况,已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上述2名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违规已经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追缴并停发基本养老金,且不得参加调整至服刑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