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自治区五个地级市,各自建立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无法与自治区进行数据互通,在技术标准和实际应用操作上也缺乏规范性和一致性,无法形成数据共享和上下监督的有效机制。建议将数字化城市管理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部分,在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中,应用“互联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模式,建立全区统一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应用系统软件建设和系统集成,实现对城市管理实时监控,数据服务全面完整,综合执法监督高效有序,管理手段科学智慧,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提高城市综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服务水平。 (陈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