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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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康锐建议:

完善民营企业人事档案管理

随着民营企业用工规模扩大与形式多元化,员工履历、工作表现、临时用工记录等信息规范化管理,成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保障劳资双方权益的关键。当前,很多民营企业存在档案管理空白或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大学毕业生入职后档案未及时增补工作信息,员工过往就职经历、业绩表现无从核验,临时用工无档案记录。一方面导致企业招聘难以甄别履历真伪,增加“人岗不匹配”风险,员工过往工作成果无法有效认定,造成求职不公;另一方面,员工不道德、违规行为缺少档案留存,换岗后仍可能给新企业带来隐患,亟待建立系统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体系。

建议完善民营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建立分层分类档案体系,核心员工档案由企业统一建立并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含个人信息、资质证明、合同绩效、奖惩记录等;普通员工简化管理,聚焦关键信息并托管核心档案;临时用工需建立简易档案,记录工作时长、岗位表现、薪资结算等信息,项目制用工档案随项目归档后纳入个人档案。明确档案核心内容与标准,涵盖个人身份信息、学历资质、劳动合同及变更记录、绩效奖惩、培训经历、离职证明、临时用工记录等关键信息,遵循“真实、完整、保密”原则,由人力资源部门专人负责收集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强化履历核验与风险防控,招聘环节依托档案开展背景核查,核验过往就职经历真实性,将档案作为劳动纠纷、临时用工权益保障的核心举证依据,通过档案记载员工不端行为,形成行业约束。优化档案管理服务保障,政府加强政策引导,提供档案管理专业培训;支持企业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实现档案高效查询与流转。 (蔡睿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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