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 敏)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及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落实国家相关部委文件要求,延续实施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优化技能提升补贴,统一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全方位发挥失业保险兜底保障作用,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稳定就业大盘注入政策动能。
在企业减负稳岗方面,《通知》明确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稳岗返还申请条件为: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企业放宽至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即可申报。根据企业类型,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达60%。返还资金可用于发放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保、开展转岗及技能培训等稳岗支出,社会组织、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参保个体工商户可参照企业标准执行。一次性扩岗补助按实际新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切实降低企业招工用工成本。
在职工技能提升赋能上,本次政策大幅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参保失业保险满12个月的企业在岗职工、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考取与企业行业类别一致的初级、中级、高级职业等级证书分别可以申领800元、1200元、1600元补贴;考取数字经济、绿色产业相关工种职业等级证书补贴提标至1000元、1500元、2000元,每人每年仅限申领1次。针对我区产业发展用工需求,考取《宁夏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证书的人员,初、中、高级补贴标准提高至1000元、1500元、2000元,且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提高到最多3次。政策同时明确约束条款,高等级证书申领过补贴不再重复申领同工种低等级补贴,同一工种同一等级仅可享受一次补贴,且不得与就业补助资金、培训补贴重复申领。
《通知》还统一了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明确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城镇职工缴费年限合并累计计算,失业后可按照和城镇职工完全一致的条件、办理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各项待遇,彻底消除参保身份不同带来的待遇差异,更好保障外来务工、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