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独居老人养老监护难题如何破解?”系列报道②

血缘之外,谁能替我们守住人生选择权

本报记者 马 敏 纳紫璇 郝 婧 刘 媛 李晨雨

去年冬天,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独居老人梁某在即将入住养老院前,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在整理老人信息时,看到老人空着的监护人信息一栏,该街道民政专干赵慧觉得遗憾,但更多的是一种说不清的无力——没有监护权,社区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

梁某早年离异,唯一的孩子也不幸离世,长期独居生活。去年12月,因年事已高、身体机能衰退,梁某在家中意外摔倒后卧床不起,生活完全无法自理。他的亲属均受身体状况和精力限制,无法承担长期照护责任,梁某日常起居陷入困境,基本生活、医疗照护、监护责任等多方面需求亟待解决。

为解决梁某的照顾难题,社区工作人员每日为他配送热餐、协助清洁护理、整理生活环境,保障老人饮食起居,并多方奔走,终于联系到一家愿意接收的养老院。但就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问题出现了——养老院要求监护人签字,而社区并非老人的法定监护人。

赵慧回忆,那段时间她和其他社区工作人员打了许多电话,多方联系梁某的兄弟姐妹,但要么来不了,要么不愿承担后续责任。为此,社区工作人员联合民政部门、辖区民警、社区法律顾问多次座谈协商,终于推进手续办理。但当流程走完,在办理入住期间,老人去世了……

“如果老人提前做了意定监护,指定社区为监护人,我们就不会这么被动了。”赵慧说。很多时候,社区工作人员只觉得这种事该管,但具体怎么管,管到哪一步,心里却没底。

梁某的照护困境,为基层养老服务撕开一道现实切口,也显示出意定监护在基层实践中的空白与无力。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监护人”三个字天然属于血缘关系,不需要一纸协议来确认。然而当血缘关系缺席的时候,谁来接过这支签字的笔,成了悬在无数独居老人、空巢家庭心头的现实之问。

记者采访多个街道社区后发现,这种“不知道”的状态相当普遍。吴忠市民马某今年63岁,两个儿子,一人在南方工作定居,一人在国外求学,老伴离世后,便常年独自生活。大儿子曾多次提出接他南下养老,但老人不习惯南方气候,更舍不得左邻右舍,便一直留在吴忠。

当记者与他聊起意定监护时,老人一脸茫然,坦言从未听过这项法律制度。在他固有的养老观念里,子女就是天然的依靠,如今自己身体尚可,两个孩子也十分孝顺,真到需要照料的那天,孩子自然会回来负责。

像马某这样抱有相同想法的老人不在少数。大家普遍默认血缘可以解决一切晚年难题,习惯性将失能、失智视作遥远的事,不愿在身体健康时主动预判风险。即便听过街道社区普法、大致知晓意定监护作用,但不少人仍心存顾虑:一旦将生活照料、财产处置全部交由监护人,缺少清晰的约束监督渠道,担心自身权益受损,又不清楚协议里可以增设第三方监督、追责与退出条款,心中的顾虑迟迟难以打消。

而社区层面的困境更为具体。采访中,一些社区工作者坦言,如果一位独居老人指定社区为意定监护人,社区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决策、财产管理、生活照护、身后事务处理,但社区目前的人手、经费、专业能力有限,能否支撑起这些责任还是个未知数。

更让基层工作者感到无力的是,即便老人愿意办理意定监护,后续的监督机制也是一片空白。签了协议,老人失能失智后,谁来监督社区是否履职到位,老人的财产社区怎么管理才合规,这些都没有细则。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富宁街大庙卫生服务站主管护师刘晓芳常常遇见老人需要往上级医院转诊但没有在场监护人签字的困境。在她看来,即便签了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能否准确反映老人意愿,仍有待观察。医疗决策往往处于灰色地带,保守治疗还是积极手术,插管还是不插管,每一种选择背后都是不同的花费和预后,监护人做的决定,是否真的是老人清醒时想要的,临床上很难验证。

与此同时,随着生活节奏加快、家庭结构变化以及医疗决策复杂度上升,意定监护这一制度,正从老年照护场景,扩展到年轻群体。

自治区政协委员、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郝运清注意到一个现象:前来咨询意定监护的群体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占多数,反而以单身大龄独居人群、子女在外地的丧偶人士,以及不婚主义者居多。“这说明意定监护的需求对象,不光是老年人,独居人士、丁克家庭、有心智障碍子女的家庭都有需求。”郝运清说。

32岁的自由职业者周晓(化名)是独身主义者,不打算结婚,也不打算要孩子。“我父母本应当是我的第一监护人,但将来他们年纪大了,自顾不暇时还能不能顾及我?这个问题我时常会考虑。”周晓在网上搜索过意定监护的相关内容,知道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的权利,但具体怎么操作,她一头雾水。

周晓最担心的是“所托非人”。“人身照料、存款房产全部交由对方处置,万一监护人怠于照料、擅自处置我的财产,甚至侵害我的权益,谁能第一时间发现、出面约束?”这些问题没有答案,周晓指定监护人的意愿便止步于此。她希望能有标准化的协议范本,配套清晰的第三方监督机制指引,把财产监管、定期核查、失职追责等内容落到白纸黑字,让托付多一层安全保障。

当意定监护从公证窗口的法律条文,落到社区楼道、独居老人家中、单身青年的生活规划里,不同人群面对这项制度,生出截然不同的期待、顾虑与无奈。当一个人还能表达自我意愿时,他们的话值得被听见、被记录、被保障;而当他们说不出的时候,那份提前写下的承诺,理应成为他们最坚实的依靠。

这是意定监护制度设计的初衷,也应当是继续前行的方向。

--> 2026-08-11 “独居老人养老监护难题如何破解?”系列报道② 1 1 华兴时报 content_111241.html 1 血缘之外,谁能替我们守住人生选择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