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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格局

本报讯(记者 马 敏 陈美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施行填补了民族工作领域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立法空白。7月3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区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30多年来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的第一部法律案;30多年来第一部设置序言的法律;首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法律;首次从法理层面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核心概念;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是通过国家立法方式把党在民族工作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意志的成功实践。这部法律对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我区已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格局,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组织有关新闻媒体推出权威访谈,刊播系列阐释文章,全媒体传播推送,不断增强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统筹“网、报、台、端、微、屏”媒体矩阵,创作推出一批用乡土话语解读法条要义、宣讲法治精神的短视频、微动漫,讲清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保障什么、倡导什么、禁止什么,推动法律宣传直达网民、走进群众。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广场、长廊以及法治文艺大篷车、司法所普法服务点等阵地,开展常态化、贴合基层实际的普法活动。开设“机关大课堂”,以线上直播+线下课堂同步的方式,一次性覆盖区、市、县机关干部2万余人,集中听取专题宣讲。

坚持上下联动,以自治区层面专题宣讲,带动各地广泛开展、同步推进宣讲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内容、自觉维护其法律权威。自治区层面开展集中宣讲,成立由领导干部、专家学者、讲师团讲师等40人组成的专题宣讲团,安排集中宣讲199场次,做到市县(区)、区直机关、人民团体、高等院校和国有企业全覆盖。基层开展广泛宣讲,各市、县(区)分级组建基层宣讲队伍,覆盖党员干部、师生、统战成员,覆盖教育、文化、宣传、政法等领域从业人员,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组、社区,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讲,运用鲜活生动、接地气的语言解读法条,让广大干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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