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宋夏金时期:西夏立国兴农重牧 疏浚古渠依法管水
宋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李继迁攻占灵州后,党项等民族熟练掌握了农业生产基本要领,“引河水灌田”。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李元昊在兴庆府(今银川市)筑坛受册,自称皇帝,号为“大夏”(史称西夏),实行兴农重牧政策,下令修建了长达150千米的昊王渠。从现在宁夏平原的渠道走向来看,昊王渠的渠线是最高的。
据史料记载,西夏在宁夏平原上修建了许多灌溉工程,水利建设为农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使西夏与宋、辽割据抗衡189年之久。此外,西夏人用于修筑护岸或堵截决口的“卷埽”技术,技艺精湛,领先其时代,西夏在水利管理上也十分严格,在中央设置农田司,专管农田灌溉事宜。颁布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是中国少数民族第一部成文法典,开创了依法管水用水的先河。当时宁夏平原上有汉延、唐徕等干渠12条,支渠68条,灌溉面积达160万亩,“地饶五谷,尤宜稻麦”,成为西夏赖以生存的“膏腴之地”。
在今贺兰山东麓,尚有昊王渠遗迹,起自青铜峡峡谷出口处,经银川市,至石嘴山市境内,沿山挖渠长达300余里,后因战乱废弃。明弘治十三年(1500年),宁夏巡抚王珣为绝虏寇、兴水利,对昊王渠进行修复,并更名为靖虏渠,但终因“石坚不可凿,沙深不可竣,财耗力困,竟不能成,仍为废渠”而没成功。今之西干渠西侧有昊王渠渠线遗迹与之平行,部分渠段借用故道。
宋代(西夏)时期,统治者对农业和水利事业尤为重视,中央机构设有专管农田水利事务的“农田司”,农耕用具和生产技术进一步提升,组织对古渠进行疏浚修复,在兴州有汉延、唐徕等渠,在灵州有秦家、汉伯、艾山等渠,并颁布了《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具体规定了水利建设维修管理办法,凡开渠垦荒者受法律保护,使这里成为“地饶五谷,尤宜稻麦……岁无旱涝之虞”的富庶之地。
《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为西夏仁宗天盛年间(1149年至1169年)颁行。一共20卷,1463条,近20万字。其中第15卷里涉及水利管理方面的法律条文有“春开渠事”“园地苗圃灌溉法”“冬草条椽供给”“渠水”和“地水杂罪”等5门40条之多,从开渠、放水、岁修、派式、用料到违章处罚等皆有法可依,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汉延渠”“唐徕渠”渠名目前最早见于《天盛改旧新定律令》。
元代时期:郭守敬因旧谋新、更立闸堰
据史料记载,宁夏引黄灌区自隋唐起,引黄灌区使得宁夏有了“塞北江南”之称。但到了蒙古汗国统治时期,因为连年的战争,使大量河流古渠、农田水利遭到严重的毁坏。此时的蒙古统治者还没有意识到民之农桑乃国之根本,并不重视农业发展,更加不重视西夏(今宁夏)地区河渠、水利的维护和治理,致使该地区的农田大量荒废无人耕种、土地贫瘠、渠道淤堵、堤坝崩塌、河水泛滥,此时的宁夏河套地区再也不是当年有着塞北江南称号的富饶之地了。
至元元年(1264年),张文谦以中书左丞的身份巡视西夏,全面负责西夏治水工作,时任副河渠使的郭守敬随其前往,视察水利。郭守敬来西夏后沿黄河两岸勘察地势水情,走访百姓,绘制地图,并提出“因旧谋新、更立闸堰”的方案(即在疏浚旧渠故道的基础上增开新渠、在渠首建闸坝)。忽必烈审批后付诸实施。
郭守敬率领民工开挖、疏浚原有河道,修堤建坝,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修复了长达400余里的唐徕渠和长达250余里的汉延渠以及正渠10余条、大小支渠68条,同时更立闸坝,以有效控制进渠水量,圆满完成了疏浚修复河渠的任务。
至元三年(1266年),西夏中兴等路行省郎中董文用与郭守敬在应理州(今宁夏中卫市)新修蜘蛛渠(今美利渠),灌溉中卫周边地区近3000亩农田,当地农业获得丰收,官府的税赋收入也随之增加。
在宁夏治水期间,为了探索黄河的航运,至元二年(1265年),郭守敬又亲率人员,从中兴(今银川市)乘舟,“顺河而下,四星夜至东胜(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以自身实践证明从宁夏至东胜这段黄河水路是可以通航的正确主张。忽必烈采纳了郭守敬的意见,在从应里州至东胜沿黄河设立了10处水运驿站,航程850余公里(其中在宁夏的有应理州、沙州、灵州、中兴等水运驿站,航程在宁夏境内的有约400公里)。此后,宁夏黄河航运事业逐步发展起来。
郭守敬一生治理河渠沟堰几百所,尤其以修复宁夏引黄灌区和规划沟通京杭大运河最为人著称。公元1271年,郭守敬升任都水监,掌管全国水利建设。为实现京杭运河贯通,他进行系统勘测、科学规划,先后主持建成会通河、通惠河,南自杭州、北至大都的元明清大运河至此基本成形。郭守敬还编撰有《推步》《立成》《授时历》等14种105卷天文历法著作。
(本报记者 单 瑞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