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政协反映,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广告已深度融入互联网应用场景,近年来,以强制跳转、隐蔽关闭、高灵敏度触发等为特征的“霸屏广告”问题日益突出。从手机App“摇一摇即跳转”到地铁乘车码页面弹窗扰序,从电梯广告无孔不入到系统标识区沦为“广告栏”,这类广告已从正常商业推广滑向“强制捕获”用户注意力的侵权行为,严重损害群众数字生活获得感。
灰色利益链绑定,平台短视逐利。广告是互联网平台盈利来源,其中程序化广告占比超七成,“霸屏广告”凭借投放成本低、触达效果直接的特点,成为流量变现的“捷径”。电商大促等节点,广告主愿支付高额费用投放强制广告,中小App为赚取广告费甘愿沦为引流载体,形成上下游绑定的灰色生态链。
技术规则被滥用,用户权益被漠视。部分企业利用手机陀螺仪、加速度传感器等技术,将“轻微晃动”“无意触碰”定义为“用户同意跳转”,通过“全屏热力图”设计刻意降低触发门槛。隐蔽关闭按钮、缩短关闭窗口期,以技术陷阱提升强制曝光率,完全无视用户自主选择权。
监管执法存在短板,震慑力度不足。现有规制多为部门规章,立法位阶偏低,规则更新滞后于广告“创新”手段。执法处罚力度偏弱,部分平台广告违法仅被顶格罚款5万元,处罚金额远低于违法收益,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加之监管力量有限,难以对分散在各类应用中的“霸屏广告”实现全时段、全覆盖监测。
用户维权成本高,监督合力难以形成。单个用户面对“霸屏广告”时,往往因“投诉麻烦”“举证不易”选择忍气吞声。现有维权通道不够便捷,反馈机制不健全,用户举报后处理响应慢,难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合力。
灵武市政协建议完善立法制度设计,筑牢制度防线。推动广告法修订,明确“用户明示授权”边界,把“摇一摇即跳转”“无感触碰”等隐性交互广告纳入专门规制范畴。建立数字广告“最小必要”原则负面清单,禁止在App关键功能界面、系统信号栏、公共服务类应用(如地铁乘车码)等区域植入广告。
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提升违法成本。监管部门运用技术手段对高风险广告形式开展专项排查,重点监控电商大促等关键节点。对频繁违规、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可借鉴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快速响应举报的做法,建立“接诉即查”机制,缩短处置周期,提升监管效率。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回归合规轨道。明确要求平台取消违规广告跳转方式,统一广告关闭按钮的大小、位置和颜色标准,确保“一键关闭”要求落到实处
构建社会共治体系,畅通维权渠道。搭建全国统一的广告违规举报平台,支持截图、录屏等证据一键上传,借鉴“交通违法随手拍”模式,对有效举报给予适当奖励。通过媒体宣传普及维权途径和取证方法,鼓励用户向12321举报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形成“用户监督+平台自律+监管执法”的共治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