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单 瑞) 近日,自治区水利厅依法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水土保持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开了全区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和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客观地反映全区水土流失现状和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公报》显示,截至2025年,宁夏水土流失面积1.45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力侵蚀面积0.99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0.46万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48.9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78.14%。
2025年,宁夏共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淤地坝建设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34项,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3.33平方公里;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484个,892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后核查574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95亿元。
2025年,石嘴山、灵武、同心、西吉、彭阳、泾源、海原7个市(县、区)完成7个小流域12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签约转让,交易总金额124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6380万元;海原县91.76亩淤地坝坝地成功纳入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有效补充我区耕地后备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