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宁夏区委会反映,据有关机构统计,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约4亿辆。与此同时,小区充电设施数量快速增长,但充电桩计费准确性长期处于监管模糊地带,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和矛盾日益突出。
“同费不同电”现象频发,消费者权益受损。不少群众反映,同一辆电动自行车在不同充电设备上花费等额费用充电,实际续航里程差异明显,有时能跑50公里,有时仅能跑30多公里,“花一样的钱,充的电却少了”的现象普遍存在。更值得警惕的是,有充电桩生产厂家公开表示其可自由调整充电参数,甚至通过虚增充电时长的方式来提高收费。在消费者支付的费用中,相当一部分直接成为商家的不合理利润,公平交易的基础被破坏。
计量监管存在空白,两类充电桩监管差异大。2023年起,电动汽车充电桩已正式纳入强制检定目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计量检定,对不合格设备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罚。但同为贸易结算类计量器具,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目前尚未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不属于强制检定范畴,无法依法开展计量监管,导致相关问题投诉无门,违规行为难以得到约束。
为此,建议衔接现有政策,同步推进安全与计量监管。抓住当前工信部正在推进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全技术规范》政策窗口期,将计量检定要求同步纳入规范体系,在给充电桩加装“安全锁”的同时,配上计量“公平秤”,实现安全管理和公平交易双保障,切实维护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的合法权益。
修订管理目录,明确法定监管地位。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纳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明确其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的法律属性。参照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实施经验,设定合理过渡期,分期分批推进检定工作,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衔接。
完善技术规范,统一检定标准。加快出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明确检定项目、检定方法、误差限值等技术要求。可充分借鉴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成熟标准体系,结合电动自行车充电功率低、频次高的使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统一技术规范,为基层监管提供明确依据。
建立智能监管机制,实现全流程动态管控。推行“出厂内置芯片、统一接入监管平台”的管理模式,要求充电设备出厂时统一内置具备计量数据采集、加密传输功能的智能模块,强制接入市场监管部门的统一监管平台,归集所有充电交易数据,实现24小时自动扫描、实时比对,一旦发现计量异常立即发出预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