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茜) 6月30日,记者获悉,7月1日起,依照《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区相关企业全面实行持证经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认真贯彻落实《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如期完成全区存量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经营者许可攻坚任务。
据了解,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系统研究谋划、统筹部署推进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全链条工作,统一印制《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运输容器证明》等50余套规范制式证件。截至6月16日,已完成全区存量罐式容器运输重点液态食品道路运输经营者4家、配套专用货运罐式容器16个的许可审批发证工作。发布《关于实行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的通告》,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许可监管工作任务,规范申请材料标准,制定办理流程指南,保障许可工作依法有序快速开展。
全区各级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部门坚持靠前服务、便民利企原则,设立专属办理通道,提供咨询指导、材料初审、现场帮办等暖心服务,精准解答疑问,打通政策理解堵点、办事流程难点,及时核发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协调建设全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系统和升级改造现有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装卸查验管理系统,推动运输全流程信息化管控。举办全区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专题培训班、联合宁夏食品安全协会举办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及配套文件进行宣传解读,夯实基层许可监管业务能力,引导企业自觉合规经营。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持续加强新规宣传,高效办理新增运输经营者许可审批;持续加强督导检查,健全许可审批与日常监管衔接机制;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风险排查整治,全方位保障全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