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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电动车安全隐患“亮剑” 为群众安全出行“加码”

交警劝导市民正确佩戴头盔。

交警向电动车骑行者讲解交通法规。

本报记者 王 茜 文/图

自《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以来,我区已登记在册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及备案电动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总量超过150万辆,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顾靖超提交了《关于全面优化电动车交通安全治理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聚焦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和管理短板,从制度、执法、宣传等多方面积极建言,助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提案》指出,许多驾驶人仅在遇到交警检查时临时佩戴,使头盔失去了应有的防护作用。外卖、快递等行业的从业人员,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突出。再加上部分电动摩托车存在擅自改装电机、电池、控制器等行为,且涉及销售、维修等多个环节,需从源头加强监管和治理。

《提案》建议,我区交管部门提高查处频率与处罚力度,严查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规范化号牌安装,并将号牌信息与驾驶人身份信息进行系统绑定。针对外卖、快递等行业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高发情况,建立交通违法信息向所属企业定期通报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内部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将骑手交通安全表现纳入绩效考核。开展电动摩托车改装专项整治,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对销售、维修网点进行常态化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经营行为,依法取缔相关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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