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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修订印发

本报讯(记者 单 瑞) 2月9日,记者获悉,经自治区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印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进一步推进自治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专门委员会更好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了遵循。

此次《通则》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参照全国政协相关规定,结合宁夏政协工作实际进行完善。

修订后的《通则》共六章三十七条,明确了专门委员会的指导思想、工作定位和核心任务。在工作任务方面,突出政治引领,强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常态化开展委员理论学习、读书培训等活动;聚焦自治区党委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各类协商活动和调研考察,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全过程参与提案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组织和支持委员开展履职“服务为民”活动,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多做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在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方面,《通则》进一步规范专门委员会组成原则、人员任免程序,明确设立分党组,发挥其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要求专门委员会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与党政部门、市县(区)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作,充分运用数字化平台提升履职效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此次《通则》修订是自治区政协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履职质效的重要举措,既保留了以往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又吸纳了近年来政协工作的创新成果,进一步细化了专门委员会履职流程和责任要求。下一步,自治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将以《通则》为遵循,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优势,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凝聚共识,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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