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束 蓉
养老服务既关乎民生福祉,也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据统计,“十四五”时期,宁夏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116万,占总人口的15.9%。为进一步满足银发一族对幸福晚年的新期待,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部分自治区政协委员聚焦优化养老服务消费环境、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等方面积极建言。
升级适老消费场景 优化服务供给
当前,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释放银发经济潜力、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已成为拉动内需升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宁夏密集出台多项配套政策和地方标准,多举措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消费场景适配、产品供给质量、消费权益保障等方面仍存在短板。经过前期深入调研,曹一委员建议升级适老消费场景,提升便捷性与体验感。在大型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等重点场所开展适老化改造,统一规范大字价签,明确标识指引,提升消费便捷度。在强化适老产品供给方面,引导商超、专业老年用品店聚焦老年人衣食住行医核心需求,重点引入康复辅具、智能监护设备、优质康养食品等品类,建立质量追溯机制,筑牢品质防线。定期开展消费防诈骗宣传,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案例,提升老年人群体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
多渠道汇聚养老服务力量
促进城乡均衡可及
吴金霞委员调研发现,我区农村老年人生活现状普遍存在“留守多、独居多、慢性病多、失能多”的四多现象。农村老年人普遍受教育程度低,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适应能力减弱,加之子女常年外出务工,缺乏日常照护与精神慰藉,生活情感支持需求尤为凸显。吴金霞委员建议,由自治区民政部门协调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业力量介入,为互助服务提供专业支撑。常态化开展适应性技能培训,提升低龄老年志愿者的服务能力与安全意识。探索建立“时间银行”等激励回馈机制,保障低龄志愿者的交通、通讯等基本成本,并通过“服务对象子女承担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等方式,适当增加其收入,体现其社会价值。
截至2024年底,自治区失能、半失能老人约13.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1.47%,这部分老年人对长期照护服务需求迫切,直接关系民生福祉。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到2027年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失能老年人照护刚需得到有效保障。自2026年1月起,我区对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每月最高800元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支持其选择机构、社区或居家养老。
“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家庭照护‘力不从心’,专业服务‘供需失衡’,区域发展不均等问题。”吴斌辛委员建议,针对家庭照护者“时间紧、技能缺”的痛点,构建“培训+服务+互助”支持体系。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护理技能培训,重点普及日常照护、健康监测、应急处理等应用知识。推广“嵌入式”养老服务站,提供上门护理、康复训练等就近服务。在优化专业服务供给,促进城乡均衡可及方面,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鼓励多元主体兴办护理机构,重点向农村、偏远地区倾斜资源。加强护理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深化医养结合,推动“医养护”一体化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