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以生态之治绘就塞上江南新画卷

​——自治区政协委员聚焦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积极建言

本报记者 单 瑞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也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五年。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攻坚年”行动,为持续推动生态治理向纵深拓展、向实效迈进指明了方向。

如何以靶向精准建言赋能生态治理攻坚提质增效?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马平安、徐瑾、董志芳等聚焦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破解禁牧封育执法困境等生态治理重点领域,积极建言献策。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赋能自然保护区高质量发展

自然保护区是维系宁夏生态安全、守护生物多样性的核心载体,而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则是推动自然保护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修订衔接国家公园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核心要求,将管控分区调整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为高质量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马平安委员说。当前,我区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发展协同不足,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形成闭环,亟须借《条例》落地契机,构建“收益反哺保护、保护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马平安委员建议,建立旅游收入反哺机制,由自治区林草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明确保护区内合法经营主体按年度营业收入的3%至5%提取生态补偿金,全额上缴对应保护区管理机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生态修复、监测运维、物种救助等保护工作,确保精准赋能。在旅游收入反哺基础上,构建政策、市场、社会多元补偿体系,对接国家战略争取专项转移支付倾斜,推动森林碳汇、水资源等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收益划入补偿资金;设立公益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护修复。

“要对标对表《条例》,完成各保护区管控分区调整,明确核心保护区与一般保护区的边界及管控规则,预留合理开发空间。”马平安委员补充道,核心保护区实行封闭式保护,禁止经营性活动;一般保护区严守生态底线,适度发展低影响生态旅游、科普教育等产业,建设配套设施;结合生态价值、保护难度等因素细化管理措施,真正实现保护与发展协同统一。

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提升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保障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的核心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

徐瑾委员谈道,近年来,我区立足“一河三山”生态坐标与独特区位,通过编制方案、确定管控单元及准入清单、搭建信息化平台等举措构建分区管控体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与生态修复,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管控单元精度不足、成果应用受限、与产业规划衔接不畅、动态适配性弱等问题。

徐瑾委员建议,深化分区管控制度改革,健全动态评估更新机制,定期调整方案内容,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确各单元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等具体要求,推动“一单元一策略”落地。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方案制定、实施、更新等全流程细则,构建环境准入“一张图”智能管控体系。联合周边省份推进协同管控,以产业园区、自贸区为重点,开展管控与环评、排污许可等联动改革试点。

如何以精细化分区管控,护航产业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徐瑾委员建议,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及现代化工、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建立“源头防范—及时发现—精准识别—高效解决”的闭环机制,动态适配产业发展与生态变化,为优势产业留足空间。制定行业政策规划时要充分衔接管控要求,强化重大基础设施服务保障。围绕流域性、区域性环境问题,推动大气、水、土壤等领域管理要求与准入清单系统集成,发挥“绿色标尺”作用。深化管控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优化区域开发格局,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优化配套政策、规划集中用地,针对水资源管理,开展承载能力评价,建立取用水信用机制,推进水预算管理试点。

破解禁牧封育执法难题 巩固生态保护建设成果

禁牧封育是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遏制生态退化的关键举措。

我区禁牧封育条例实施以来,各地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持续推进禁牧封育各项工作,草原荒漠化、沙化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董志芳委员认为,当前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区域还有养殖户偷牧现象,且伴随禁牧执法过程中的诸多困境,执法效能受限,偷牧乱象难以根治,既影响《条例》刚性落地,也对现有生态建设成果构成了潜在威胁。”

董志芳委员建议,强化执法保障,夯实执法基础,严格对标相关规定,足额保障禁牧封育执法专项经费,健全执法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执法人员,确保执法队伍稳定。加大执法装备投入,更新完善执法所需设备器材,提升执法硬件支撑。常态化开展禁牧执法专业培训,聚焦执法流程、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与实操水平,打造专业高效的执法队伍。

“要广泛征求执法部门、养殖户、基层群众等多方意见,全面梳理当前执法过程中处罚标准偏低、执法操作不便等问题,修订完善相关条例,明确偷牧行为认定、定损取证、处罚执行等关键环节操作细则,适度提高行政处罚标准,缩小与周边省市的差距。对屡教不改、多次违规偷牧、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行为,强化惩戒力度,依法将相关情形纳入刑事处罚范畴,切实提高违法成本,破解执法难点堵点,彰显法律刚性权威。”董志芳委员建议。

--> 2026-02-04 ​——自治区政协委员聚焦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积极建言 1 1 华兴时报 content_102705.html 1 以生态之治绘就塞上江南新画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