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单 瑞 文/图
如何平衡好养老服务的供需,提高养老服务覆盖率,提升城市居民养老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自治区政协委员李艳丽提交《关于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养老综合服务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从多角度积极建言。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答复介绍,我区持续加强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在居家养老方面,推动老旧与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依托国家提升行动建设家庭养老床位9095张,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59万人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医养协作,将物业、家政企业纳入服务供给体系。社区养老方面,优化设施布局,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开设康复辅具租赁站点。机构养老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重点服务经济困难特殊老年人,加快建设护理型床位。截至2025年6月,全区登记养老机构126个,运营99家,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6.6%;建成城乡养老服务设施1758个,多层次服务格局初步形成。
我区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支持院校开设养老相关专业,推行岗前培训与实习基地建设。实施养老护理职称改革,拓宽人才发展通道。累计投入培训资金104.8万元,培训护理人员1073人次,年轮训率达100%。通过技能竞赛促进技能提升,在全国养老护理员竞赛中获得良好成绩。推进智慧养老发展,建设智慧养老信息系统,推广智能终端与健康监测产品,提升服务精准性与应急能力。加强老年活动阵地建设,建成160所“塞上乐龄老年大学”,在805个社区日间照料设施中嵌入活动室,提供多样化课程。推进公共服务环境适老化改造,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在强化评估监督,保障服务品质方面,我区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建立评估指标体系,通过随机抽查、专业机构督查确保服务质量。
我区将聚焦服务全场景,深化居家适老化改造,发展嵌入式养老与老年助餐服务,增强机构支撑能力;围绕区域全覆盖,科学规划设施布局,建立老年人需求数据库,均衡文化服务供给;立足力量全方位,加强部门协调与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综合监管制度,营造安全规范的养老服务环境,持续提升城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