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 日前,《银川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2月5日起施行,2009年版旧办法同步废止。新《办法》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核心,构建起覆盖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现场管理、法律追责的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
《办法》明确市、县(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住建、自然资源、城管、交通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执法检查,三区负责限额以下工程监管,两县一市承担本区域全口径工程监管与处罚,乡(镇)、街道办纳入日常监督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办法》对建设、勘察、设计等各方责任作出细化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需单独列支安全作业费用;勘察设计单位需明确施工安全重点部位及防范措施;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方案严格审查,发现隐患可要求停工并上报。
《办法》要求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管理,危大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有限空间、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审批与监护制度。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全员参与安全监督。在法律责任方面,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明确跨部门处罚路径,形成“失职追责、违法必究”的刚性约束。鼓励推广绿色环保、安全高效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进建设产业现代化,实现安全管理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