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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为桥践履职初心 以服务为民绘民生答卷

自治区政协常委、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晓兵

王晓兵在公益活动中,走进幼儿园与孩子们一起做游戏。(图片由委员本人提供)

我既是一名政协委员,也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对我而言,“服务为民”就是要以法治专业为笔,在立法协商、权益保障、服务青年的画卷上,书写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答案。

地方立法是守护民生的制度根基,我始终立足专业所长,扎根宁夏民生领域立法工作一线。今年,我先后参与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协商,逐字逐句研读草案,结合基层调研中群众反映的供热服务不到位、精神障碍患者用药负担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漏洞等实际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建议40余条,多数被采纳吸收。比如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立法中,我针对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校园手机管理等痛点提出细化建议,最终被写入法规条文,让地方立法既守住法治底线,又饱含民生温度。

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是法治社会的温暖底色。我始终践行“弱有所扶”的理念,带领律师团队开展“善行天器”公益法律服务系列活动,把法律帮扶送到最需要的人身边。在社区服务中心,为残疾人解读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律规定;在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梳理养老诈骗的防范要点;在特殊教育学校,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关于抚养权、监护权的法律咨询。累计为残疾人、老年人、特殊儿童等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协助办理权益维权等法律援助事项20余件。我们走进乡村和社区开展“法润万家”公益活动,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普法讲座30余场次,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困难群体“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民生情怀。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作为共青团和青联界别政协委员,我始终把青少年法治素养培育和权益保障放在履职重要位置。围绕新兴青年群体发展、校园欺凌防治、大学生法治教育等议题,深入高校、企业、社区调研,收集青年最迫切的诉求。撰写的《关于加强服务新兴青年群体工作的建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莫让大学生沦为犯罪“工具人”》等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得到相关部门积极回应,推动相关部门出台青年创业扶持政策、中小学法治教育标准化课程等,破解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我还通过青联常委和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身份,常态化联系青年企业家、创业青年、青年律师,举办“青年法治沙龙”“创业法律护航”座谈会。针对青年律师案源少、技能弱的痛点,研发推广“计时授薪”“公共案源”机制,让青年律师的职业发展更有保障。

“你离群众有多近,群众就和你有多亲。”在履职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政协委员的履职之路,是专业与为民的双向融合。今后,我将继续以法治为桥、初心为舵,在立法协商中彰显担当,在公益服务中传递温暖,在联系界别群众中凝聚共识,用扎实的行动,永葆“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让“服务为民”的初心在宁夏大地落地生根。

(本报记者 毕 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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