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委员、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卢 红
“服务为民”不仅是一种价值追求,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兼律师,我始终将这一理念融入工作的方方面面,用实际行动诠释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量。
在履职过程中,“郝运清委员会客室”成为我践行委员履职“服务为民”的重要平台。今年以来,我们积极组织律师团队走进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讲活动。针对企业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我们精心准备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讲解法律知识,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合规经营。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企业普法活动20余场,覆盖企业100多家,惠及员工数千人。
关爱特殊群体是委员履职“服务为民”的重要体现。我们走进宁夏儿童福利院,为孤残儿童送去温暖与关爱。律师团队不仅为孩子们捐赠学习、生活用品,还陪伴他们做游戏、讲故事,让孩子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我们还发挥专业优势,为宁夏儿童福利院在儿童权益保护、收养程序规范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助力宁夏儿童福利院更好地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即将开展的养老院普法关爱行动,也是我们践行委员履职“服务为民”的重要举措。我们计划组织律师走进多家养老院,为孤寡老人普及婚姻家庭、财产继承、赡养抚养等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答他们的法律疑问。针对老年人可能遇到的保健品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我们将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等服务,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作为一名律师,我深知立足法律实践是践行委员履职“服务为民”的关键。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坚守职业操守,用心对待每一件案件。无论是复杂的经济纠纷,还是琐碎的婚姻家庭案件,我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代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时,面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我多次与对方沟通协商、收集证据,最终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农民工成功讨回辛苦钱。看到他们拿到工资时激动的泪水,我更加坚定了用法律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决心。
我还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和群众关切焦点,积极参与普法宣传、立法建议等工作。在社区普法活动中,我深入基层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针对社会热点问题,我结合法律实践提出立法建议,为完善法律法规贡献自己的智慧。我将继续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和律师的双重职责,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更多力量。
(本报记者 韩瑞利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