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欢
我的祖先和同类们都生活在山川河谷中、戈壁荒漠上,世世代代都未曾到过城市,而我却是个例外。当我还是一株幼苗的时候,在那个春天发生了意外。一天上午,我被山下采土的挖掘机不小心和着泥土一起装上了工程车,随后被带到了这个小区广场的拐角花池。我便成了进城的红柳先行者。
当我初到这里之时,感到一切都不适应。到处是高楼大厦,稠密的松树林,拥挤的花田,这里过于嘈杂,空间过于狭小,让我十分压抑,没有一点儿旷野的辽阔和安宁,零散和自由。也许我骨子里就有野性,根本不适合待在这里。我开始变得抑郁起来。
当我看到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纷纷披着华丽的外衣,争相亮艳展姿,云杉是那么的挺立,油松是那么的雅致,垂柳是那么的娇柔,侧柏是那么的规整,玫瑰花是那么的艳媚,萱草花是那么的金灿,它们纷纷秀出自己独特的魅力,赢得了人们的赞美。而我实在太过平庸,枣红的枝条,瘦小的鳞叶,平凡的竟然连自己都找不出一丁点的优异之处,我有什么资本来争彩呢?在它们当中,我就是一个另类,显得格格不入。我开始变得拘谨、自卑起来。
庆幸的是,小区的园艺工作者竟然没有将我当作杂草一样给清除掉,或许他们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又或许是他们对我动了恻隐之心,不忍铲去。不管怎样,我还是很幸运的。总之,我存活了下来。
我虽然很有野性,但我注定是回不了旷野的。我也没有办法去改变周围的世界,只能自我安慰“既来之,则安之,红柳何处不为生呢?”为了活着,我尽量说服自己;为了活着,我试图改变自己;为了活着,我刻意压制野性;为了活着,我努力融入城市。我努力向周围的一草一木学习,学习它们的雅致、娇柔和艳丽。这样好让我与它们更加亲近一些,以便消除我的格格不入。
渐渐地,我也慢慢适应了城市的生活。我发现城市也有很多美丽之处,有五彩斑斓,有温文尔雅,也有善良、仁慈与包容。他们没有讨厌我的平庸,留给了我生存的机会;它们接纳了我的奇怪,在拥挤的空间留给我一席生存之地。这让我很欣慰,也让我很欣喜,我竟然在城市里立足了下来。
有一天,一位老人领着孙子在广场上闲游。孙子用惊奇的目光打量着我,好奇地问他的爷爷,“爷爷,这是什么树呀?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老人便向小孩耐心地讲述起了关于我们红柳的故事,“孩子,这叫红柳树,它们可厉害了,经常生长在山坡、荒漠、戈壁滩、盐碱地等其他植物不容易存活的干旱地带,非常坚韧,被人们广泛称呼为‘沙漠卫士’、‘树坚强’。”孙子听了之后,向我投来敬仰的目光,而且还竖起了大拇指。此刻,我有些兴奋,我们红柳树平凡至极,没想到在人们心中竟有如此之高的称誉,我开始变得自豪起来。我真想把人类对我们的此番惊叹言语告诉给我的那些同类们。
渐渐地,我不再讨厌城市,开始变得有些喜欢。我感谢人类,是他们让我成为了地地道道的城市中“人”;我感谢这里的花草树木,它们没有排挤我,留给我一席生存空间;我感谢我的祖先和同类,它们让我骄傲自豪;我也感谢我自己,我学会了谦虚和忍耐。在城市里,我以自己独特的魅力绽放着红柳树的光彩。
(作者系海原县政协委员、宁夏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