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让我区广大自治区政协委员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大家认为,这部法律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让我们可以心无旁骛地投身创新与发展。法治的确定性让企业家对未来有了更稳定的预期,感受到国家通过制度性保障为民营经济‘撑腰’的坚定决心。”自治区政协常委、宁夏兴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彦俊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带领企业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内生动力,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发扬企业家精神,保持爱拼才会赢的精气神,坚守主业、专注实业,做强做优做大企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作出贡献。
连日来,从事多年法律工作的自治区政协常委、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晓兵学习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内容。他说,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王晓兵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彰显了法治的力量,从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到权益保护、政策支持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体现了对民营经济的尊重和平等对待,既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又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这部法律的实施,推动了政府职能从过去的管理角色向服务角色转变,更加注重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能,也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民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马俊超表示,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法治护航”新阶段,以法治化手段破除市场壁垒、强化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注入了“强心剂”。
“民营经济贡献了我国60%以上的GDP和70%的科技创新成果,结合自身科技管理职责,我关注到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四章‘科技创新’的专章规定,为激发民营经济科技创新活力,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马俊超说,今后将依法强化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在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平台建设中,进一步向民营企业开放资源,支持民营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参与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民营企业创新服务体系,优化科技金融对接、成果转化等服务,确保企业公平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人才引进等政策。
水深则鱼悦。民营经济促进法营造公平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正有效激发民营企业主体活力,让民营企业敢闯敢干。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正当其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理论和实践的一脉相承、与时俱进,标志着对于民营经济的支持与保护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极大鼓舞着我们干事创业的热情,提振了坚定发展企业的信心。”在自治区政协委员、宁夏塞北雪面粉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苗来雪看来,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规将为民营经济注入强大活力。该法通过完善融资支持、创新激励等配套措施,为企业技术升级、产品创新提供坚实支撑,助力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核心竞争力。作为粮食加工企业,将敏锐把握时代机遇,依托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政策东风,持续加大创新投入,深耕粮食加工领域,以智能化生产为驱动,以健康化产品为内核,在保障粮食安全、满足民生需求中展现民营企业的担当作为,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自治区政协委员、宁夏中商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汪洋表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以专门立法形式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价值。立法既是保障,也是鞭策。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是对中央“两个毫不动摇”基本方略的法治化落实,更是新时代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举措。作为民营企业家,将深耕主业,顺应数字化、绿色化趋势,加快数字化转型和低碳的技术应用,加强科技创新核心技术的攻关,完善企业制度,更加主动地加强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公益,以高质量发展回馈法治环境的优化。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筑起了一道民营经济通往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护栏”。新时代新征程上,有了更加明确和稳固的法治保障护航,广大政协委员将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以爱拼才会赢的精气神锚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