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为深化基层治理改革贡献力量

金凤区政协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承担职责使命,始终坚守人民立场,主动参与到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为全面深化基层治理改革贡献智慧力量。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在深化基层治理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新时代十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人民政协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在2019年9月召开的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明确了新时代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赋予了新时代人民政协的职责使命。在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协协商同其他协商形式的协同配合,助力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加强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多做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当好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社会和谐促进者。”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充分肯定了人民政协在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性,指明了人民政协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形式和路径,为各级政协组织深入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方式方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制度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参与深化基层治理改革

(一)推进政协协商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近年来,各地探索形成了一些具有本地特色的基层协商方式,激活社会力量参与协商共治,但在实践中,基层协商仍存在重视程度不足、协商机制不健全、协商水平有待提升、协商成果转化落实难度较大等问题。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拥有丰富的协商经验、成熟的协商制度、畅通的意见表达渠道以及各行业人才优势,能够很好弥补基层协商存在的不足,促进基层协商走向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不断提升协商整体效能。

(二)发挥社情民意服务群众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抓住民生领域实际问题做好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增进人民福祉。”县(区)政协拥有贴近群众、直面基层一线的优势,政协委员可以通过参加履职活动,结合日常生产生活实际,广泛收集事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并通过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大会发言等方式将其及时反映至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从而协助党委和政府更加及时地了解群众心声需求,有效增加民生福祉,为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作出贡献。

(三)做好政策宣传和凝聚共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基层是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也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神经末端”。人民政协要发挥好“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组织政协委员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影响力主动发声,多做解疑释惑、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紧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找准群众思想认识的困惑点、利益交织的矛盾点、矛盾纠纷的多发点,将党的政策用群众能听得懂、接地气的话讲出来、说清楚、谈透彻,切实做到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三、立足基层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为深化基层治理改革贡献政协力量

(一)强化党的领导,把牢正确履职方向。人民政协在参与基层治理的过程中,要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要综合运用好调研视察等履职方式,促进党中央决策和各级党委安排部署在基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协商计划要及时报党委批准,协商报告要提交党委研究批示,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委汇报请示,确保基层的各类协商活动都在党委领导下有序开展。

(二)立足基层实际,探索搭建履职平台。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好桥梁和平台作用,在参与基层治理的具体实践中培育和弘扬协商民主文化,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要通过委员会客室、界别委员工作室、镇街政协联络小组等履职平台,进一步延伸履职触角,积极开展履职为民活动,密切与界别群众沟通联系,充分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要结合本地特色和自身实际,将各类履职平台与基层协商活动进行融合创新,邀请政协委员、党政部门和群众代表围绕群众关心的身边事、烦难事,在田间地头、小区广场开展协商,充分发挥委员专业、界别特长,有序引导群众参与基层治理。要将协商成果和群众意见建议收集起来,及时转化为社情民意信息、提案等提交党委和政府,为有效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和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助力。

(三)丰富履职实践,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推进人民政协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有效参与深化基层治理改革,应以完善的制度机制作为保障。要完善协商选题机制,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党政部门、村(社区)等基层治理主体意见建议,精准选择切口小、关注多、能解决的议题开展协商。要完善协商程序,对协商前期准备工作、参与协商的主体、协商流程等进行明确规定,使参与协商的各方面人员能够合理合法表达诉求,营造平等有序、真诚包容的协商氛围,使协商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的过程,确保协商效果。要完善协商成果转化机制,对在协商中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相关部门能当场办理答复的应当场办理答复,不能当场办理答复的,应明确办理答复期限,对一些超出职能范围的,可以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办理,或以政协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在此过程中,政协要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促进相关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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