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束 蓉) 4月29日,记者获悉,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5部门近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围绕“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6个方面,为全区有需求的老年人购置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进行补贴。
《实施细则》提出,常住宁夏、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60(含)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购置目录内产品按成交价格的30%核定补贴,政府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人。目录内同一产品每人限购一件(套),去年已享受补贴的消费者,今年可继续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涉及的产品安装、铺设等必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并接受民政等部门入户核查。《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12月31日结束。
《实施细则》明确,符合条件的商家按销售网点覆盖范围向民政部门申请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工作。本次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采用资金后补助方式进行,经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老年人个人银行账户,产品购买人、补贴申请人、补贴领取人必须为同一人。老年人在征集入选商家选购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后,经商家识别“优惠码”生成消费记录并确认。在完成产品送货、安装后由商家上传资料并提交补贴申请。市、县工作专班对商家提交的补贴申请进行审核,通过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老年人个人银行账户。
相关部门将严肃查处哄抬价格、“先涨价后打折”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产品质量问题,发现骗(套)取补贴资金、故意红冲发票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的商家和个人,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缴补贴资金,纳入信用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查处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