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小公共娱乐场所、小教学机构、小旅馆、小商场、小生产加工企业、小网吧、小悠闲健身场所、小医疗“九小”场所是人员较为密集的区域,日常安全隐患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长期性等特点,在人员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理中,部分场所存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风险承载能力有限、风险转嫁意识不足等问题。场所负责人对日常经营行为和经营结果关注度较多、场所工作人员较注重做好现场人员服务,但双方对进入场所的外来人员安全性管理容易忽视,进入场所的人员自身对场所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提示也缺少主动关注。场所经营者受盈利水平、经营周期制约,对场所内发生的人员安全事故造成损失,不具备较强的偿付能力,极易导致事故赔偿纠纷,若通过仲裁、起诉等方式解决,在执行经济补偿方面存在较大难度。场所经营者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有侥幸心理,较少经营者会主动投保相关保险。
建议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好各个安全监管部门,在做好日常检查的同时,通过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为场所经营者提供结合实际的相关安全培训,场所经营者要不断提升本人及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政府引导并鼓励各商业保险公司主动开发符合“九小”场所需求的特定保险产品,采取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商业保险公司配合模式,共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场所经营者要积极学习了解相关特定保险产品内容,主动寻求风险转嫁途径,有效减少风险事故发生后给自身带来的非经营性损失,增强抵抗风险能力。多方发力,正向引导,为场所经营减压,通过政府“补一些”、商业保险公司“降一些”、场所企业“掏一些”的模式,有效支撑保费筹集来源,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社会化、长效化治理。
(陈 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