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莹 实习生 杨丽娜
近日,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提交的社情民意信息《加大对林草行业政策扶持的建议》由宁夏“互联网+政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转至宁夏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下称自治区林草局)作为受理单位,认真核实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及时向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反馈办理情况。
社情民意信息中提出,在延续原有林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扶持措施体系,支持林草企业发展林下经济、特色种养、民宿康养等,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重视农林并存,加快落实建立山林资源引入社会资本和政府回购补偿机制,加大山林权质押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加强技术创新,延续抓好林权改革的试点建设,加强对林草行业创新项目扶持,助林草企业解困,帮林草企业复活。
自治区林草局高度重视社情民意信息办理工作,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讨论,对其中的建议从完善政策措施、加快确权登记、构建交易体系、加大财政扶持、强化碳汇监测五个方面进行答复。近年来,我区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落实集体林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努力蹚出国土增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新路子。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山入林 推进以林养林以地换林指导意见》等配套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林业内生动力。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会同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数据整合规范林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地加快推动山林地确权登记工作。加强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沟通协调,已将山林权交易纳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林权交易规则(试行)》。
目前自治区和5个地级市山林权交易机构已构建运行,19个县(市、区)山林权交易机构已完成布点设置,基本构建起“1+5+22”山林权市场交易体系。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设立自治区财政林下经济补助资金3000万元,对林下种养基地建设、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领域给予财政扶持资金补助。目前,自治区财政已下达林业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资金6600万元,重点扶持枸杞、苹果、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
“我区2021年启动开展林草碳汇计量评估与碳中和战略研究,已完成林草碳汇计量评估1195个样地外业调查和样本采集工作,摸清了全区林草湿荒碳储量和碳汇能力,初步建成宁夏林草湿荒碳计量模型体系,相关成果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和国家级专家论证。”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自治区林草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清查整合原林权登记资料,科学分类补充完善数据,推动林权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推进山林地“三权分置”,鼓励多种方式盘活山林地经营权,加大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和林下经济产业资金扶持,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构建“政府+银行+担保+保险”的林业金融服务机制,提高金融要素在山林权改革和林地资源市场交易中的活力。建立健全县级林权交易机构,促进山林权安全进场、规范交易、平稳入市,着力构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实现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