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束 蓉) 7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近日我区九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帮助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等问题。
方案明确,2023年底,建立健全宁夏老年人口数据库、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电子档案,开展探访关爱服务;2024年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探访关爱服务重点围绕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衣食住行、政策待遇享受、家庭成员赡养、房屋和水电气暖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及具体需求(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需求)等方面,体现关爱,落实服务。
要在探访基础上,结合特殊困难老年人意愿开展关爱服务。对存在安全风险的老年人,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履行照料义务,协助消除其风险隐患;对可能符合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条件的老年人,告知其依法申请,并视情给予必要协助;对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老年人,帮助对接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等服务资源;对需要提供困难帮扶、心理疏导、情绪抚慰、家庭关系调试等专业服务老年人,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开展服务。推动建立长效服务机制,确保探访关爱服务取得实效。
民政部门要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形成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网格员、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等共同参与探访关爱服务的局面。根据老年人状况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分类精准实施关爱服务,在传统节日、恶劣天气等特殊时间节点要适当增加探访频次,切实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