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 蕾) 3月29日至4月1日,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盐池县、红寺堡区、海原县、同心县,就“我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情况”,开展民主监督性协商调研。
在同心县,调研组一行就保护草原方面还面临哪些困难进行了深入走访。委员们了解到,在同心县与甘肃省交界处,由于地形的复杂性、监管力量不足和相关政策不完善,偷牧现象依然存在,草原鼠害、兔害和病虫害发生风险逐年递增,草原保护监管缺乏财力物力人力支持。在盐池县,调研组一行仔细询问了光伏电池板对区域草原植被受光、物种改变等方面的影响,特别是对适光性、适水性要求较高的草原植被的影响。
通过调研,委员们既了解了我区贯彻落实草原法的情况,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委员们认为,草原法在我区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保护草原生态的意识增强,保护草原的力度明显加大,禁牧封育取得显著成绩,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植被覆盖度大幅提高。但仍存在草原法进机关、进决策层不够,执行和落实不够、草原管护力量薄弱等问题。草原面积减少的势头并未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生态总体依然脆弱。 (下转02版)